市生态环境局动态建立企业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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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日前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这些企业在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如虎添翼。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是指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中,对符合该制度规定准入条件的排污单位,实行免除、减少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的单位名录。据了解,这项制度的实施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由市生态环境局制订出台的相关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该局严格把关,每季度组织各县(市、区)分局,根据行业类别和纳入条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分析、筛选、梳理企业详情,对超标、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降级等类企业,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通过动态调整杜绝“终身化”。

  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155家企业,环境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自动监控、走航车进行非打扰式检查,并针对难点开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了“有需要送服务、无需要不打扰”,有效促进了我市共同推进环境治理良好格局的形成。(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