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售6罐天然气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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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郭书武实习生杜佳怡
卖了6罐天然气,总共获利43元,却被罚了5万元,来自封丘县的王先生觉得很冤。封丘县方面回应:“生命安全不能用价格衡量,必须以多种手段杜绝私售天然气行为。”
CNG压缩天然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网传视频中,王先生表示他之前是做天然气管道设备的,去年2月,有饭店负责人找到他,希望配送天然气。王先生给这家饭店送了6罐天然气,共获利43元。
去年7月17日,封丘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正在使用的3瓶CNG压缩天然气(钢瓶为车载天然气用瓶),系王先生所售卖。王先生是在未取得天然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CNG压缩天然气。因王先生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参照相关法规,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43元。
据介绍,本案中,王先生采取禁用的车载钢瓶向饭店销售CNG压缩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是一种高压气体,在储存和使用的过程中,如果不当处理或者储存,在储存容器膨胀变形或者钢瓶爆裂的情况下,就会发生爆炸。特别是在饭店人员密集场所使用CNG压缩天然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爆炸,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两级法院支持从严监管
因不服处罚决定,王先生向封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去年11月21日,王先生再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王先生存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认定封丘县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审核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严监管、处理的做法表示支持和肯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只要是涉及违法燃气经营的,起步罚款就是5万元。燃气主管部门无权减少罚款,对王先生的处罚已经是最低标准。此外,省住建厅颁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规定,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不考虑从轻、减轻处罚。
全社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了多起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据专业权威期刊《煤气与热力》杂志发布的一则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共收集到媒体报道的国内燃气事故612起,造成77人死亡,434人受伤。其中,较大事故4起,特大事故1起。一起起事故警示全社会时刻敲响燃气使用的安全警钟。
封丘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安全监管领域,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具体到天然气,只有平日里采取最严格的监管,坚决刹住私售天然气等违法违规行为,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案件中的处罚看似“霹雳手段”,体现的恰恰是“菩萨心肠”,希望企业和人民群众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重视燃气安全,确保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