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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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河南省新乡市保温瓶厂下列23名职工陆续达到有害提前退休条件(出生年月和工龄以档案为准),现于第二次公示:朱明德、朱子宏、李红新、蔺公永、段志敏、杨四玉、原(袁)怀金、王海光、武清奎、闫红伟、王九胜、乔金峰、赵红旗、王合敏、王团结、马成太、张士成、张乾旺、布坤林、成敬丽、吴国春(吴士全)、王建波、高光忠。公示期:自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举报电话:0373-3696817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访科,0373-3696595人社局机关纪委。

  河南省新乡市保温瓶厂破产还债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