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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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3月29日,我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下发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据介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普查范围涵盖新乡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赓续中华文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时代要求。我市要求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强化政治引领,细化政策举措,周密组织部署,推动文物普查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要严格普查标准,坚持应查尽查,认真做好文物认定、登记、保护工作,严控普查质量,高质量完成好普查总体目标和各阶段任务,确保普查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加强组织和资金保障,加快普查队伍组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努力营造保护文物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应有贡献。

(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