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树新风 “绿色殡葬”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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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殡葬改革宣传。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喜玲

  “又是一年芳草绿,梨花风起清明祭”。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是反映自然界物候变化的节气。清明时节,阳光明媚、草木萌动、百花盛开,自然界呈现出气清景明之象。清明既是节气,又是人们扫墓祭祖、慎终追远的日子,因为二者相融,让清明兼具自然和人文内涵。从1935年开始,清明节就是固定假日。随着时代演变,清明节更为人们所重视。从2009年开始,国家放假3天,照顾工作在外的游子回家祭祖扫墓、缅怀先人。因此,清明节已成为国人传承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日子,是中华民族敦亲睦族、行孝品德的具体表现。每到此时,不论身处何地,人们都会千里迢迢赶回家乡扫墓献花、酹酒上飨、焚烧纸钱、悬挂柳枝,表达对先人的敬仰和怀念。国人对先人的祭祀是道德信仰,是表达情感的诗意之举,是发自个体情感的感恩与缅怀。尽管谁都清楚,祭奠的酒飨是“一滴何曾到九泉”,但人们还是愿意相信亲人、先祖能够感受到后人的情意与思念。这神圣的生命交流仪式,一年年轮回、一代代传承,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续展开新的有机构成,体现了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展示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民族情怀。

  随着时代变迁,社会的文明程度越来越高,新的殡葬文化应运而生,人们的殡葬观念和祭奠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现代殡葬文化和理念更加润入人心。清明节的祭奠方式不仅有传承,而且更有创新,充分展示了现代人的文明、智慧和长情。

尊重历史殡葬良俗 倡树殡葬改革新风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基于血缘的宗法制度和崇尚儒道的儒家文化,构成了我国丧葬文化的底色。殡葬“源于情,行于俗,成于礼”,其中一些做法出于对生命的尊重而化成民俗。比如清明祭祖,《通典》有载:“寒食上坟,浸以成俗,编入五礼,永为恒式。”礼敬先人的做法和尊重生命的理念得以弘扬。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传统殡葬的公序良俗也有其时代局限性,一些做法需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比如,在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需持丧三年,期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须离职,称为“丁忧”。今天的丧假,也是“丁忧”这一传统习俗在当今社会的体现,三年内怀念伤感,非必要不着艳丽服装,不参加娱乐活动,都是今天可以坚持的殡葬公序良俗。但是三年内辞掉工作、不行婚嫁之事就已经不合时宜,需要摒弃。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就开始推行殡葬改革,除陋习、树新风,在实现殡葬的创造性转型和创新性发展中,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公序良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响应和参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保护绿水青山,共守美好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殡葬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2018年,民政部会同中央文明办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了统筹推进火葬土葬改革、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等要求,并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和任务。2019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新风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乡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2019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也对殡葬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为推进殡葬改革指明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因此,殡葬改革工作看似“软”,实则“硬”,是事关民生,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绿水青山常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是破千年旧俗、树文明新风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逝者尊严、保障百姓“身后事”、满足“逝有所安”、传承民族文化精髓的生动体现,是冲破思想藩篱、革故鼎新的探索和实践。

厚植“人民至上”初心 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殡葬改革是保护资源环境、节约土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重点项目日益增多,特别是我市中原农谷战略的实施,土地资源成了全市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受“入土为安”传统丧葬习俗的影响,我市土葬之风仍然盛行,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较为突出。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4月印发了《新乡市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提高火化率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于同年7月全面开启殡葬改革。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宣传和正确引导下,殡葬改革逐步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火化率逐年提高。文明祭祀新风尚日渐形成,敬献鲜花、植树纪念、撰文追忆、经典诵读、家庭追思等方式代替了过去传统的祭祀陋习。县、乡公益性公墓基本建成,综合建成率达到94%。殡葬服务能力不断加强,2023年,市、县两级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全市8家殡仪馆的设施设备购置和更新,确保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特别是为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我市于2012年开始,对全市困难群众按照800元/具的标准实行殡葬补助,2015年殡葬惠民政策惠及全民,实现了由救助型向普惠型转变。2020年,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市政府又将殡葬惠民政策补助标准提升至市区1200元/具、县(市)不低于1000元/具,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

  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移风易俗,既要尊重民意,更要懂得民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一隅和全域都要听到改革的掷地有声。我们需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传力量,也需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各级政府是服务者,广大人民群众是主角。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在破旧立新上下功夫,还要在制度规矩上做功课,更要在惠民利民上以舍得。我们要把轰轰烈烈、大操大办的土葬习俗简化成周到细致、肃穆庄重的“一条龙”式的火葬流程,把过去街道治丧、游街哭丧的扰民行为转变成秩序井然、健康文明的礼仪之举,真正让殡葬改革成为你情我愿的良性互动,引领广大群众走进文明生活新时代。

持续发力殡葬改革 建设文明绿色牧野

  殡葬,上承几千年文化传统,横切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方面,落脚每个家庭每个人。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变革,涉及千家万户,也涉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很难一朝一夕完成,而是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深化殡葬改革,离不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殡葬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坚持用系统治理理念和方法推进,强化督促考核,不断激发改革的强大内驱力。

  深化殡葬改革,需要民政部门主动作为、善于作为。要充分利用当前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契机,推动将殡葬改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一起推进。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助做好改革方案的论证设计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形成推进殡葬改革合力。

  深化殡葬改革,需要加大财政支持投入。殡葬改革无论是摒弃还是接受,都离不开建立在资源投入基础上的宣传引导、制度激励和载体打造。要加大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把殡葬文化和历史文化有机结合,建设符合现代殡改要求和大众认可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要不断优化惠民殡葬政策,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投入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拓展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提高惠民殡葬补助标准,增强人民群众殡葬改革获得感。要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教育约束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用好土办法,群众共治共享,促进文明新风形成。

  深化殡葬改革,需要疏堵结合,双管齐下。殡葬改革要正视和尊重人民群众妥善安置逝者的伦理观念和心理需求,不断增进群众对现代殡葬理念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文化认同,落一子而满盘活,让每个家庭都能欣然接受,支持改革。殡葬改革是一场硬仗,我们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对发展、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举全市之力,谋定快动,克难攻坚,砥砺前行,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