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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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二街区域征收工作安排,用地范围内坟墓须在规定限期内及时迁移。

  一、迁坟范围:规划新二街(建设东路-宏力大道)、鸿源街(宏力大道-建设东路)和东风路(卫河公园-新中大道)红线区域内。

  二、迁移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4月29日止。请上述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尽快到十里铺村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

  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新二街区域拆迁项目指挥部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