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司法局举行执法执勤电动车集中配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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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全面推进辉县市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辉县市司法局集中采购一批执法执勤电动车。

  1月5日下午,辉县市司法局举行执法执勤电动车配发仪式,将12辆执法执勤电动车配发至8个基层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

  发放仪式上,该局分管领导就电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次配发执法执勤电动车为契机,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要坚持履职尽责,不断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三要规范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用车现象发生,保证专车专用,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有效发挥执法执勤电动车价值,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所。

  参加发放仪式的司法所所长们纷纷表示,将用好、维护好车辆,以此次配发执法执勤电动车为新的起点,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承担着调解纠纷、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此次配发的执法执勤电动车具有环保、便捷、易维护的特点,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所基础建设水平,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力推进辉县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郑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