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小切口”服务“大民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我市以“小切口”立法助推社会“大治理”


  “暖气不热可退费”“连续停热12个小时以上应减费”“通过合理调配资源、规范经营服务,有效解决停车难、乱收费问题”......这是市政府出台的《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新乡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内容。这两部规章具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那就是其内容均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其性质是旨在解决民生具体“小事”的“小切口”立法。

  “小切口”立法是近年来地方立法改革探索的新趋势,从提升地方治理水平的角度出发,“小切口”立法的初衷,就是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传统的立法往往侧重于从全局性的宏观角度作出规范,将这样的上位法落实到地方、付诸实践,往往需要一些实施性、补充性的微观制度安排。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经济新业态、新消费形式的不断涌现,新的社会关系引发了一系列备受关注的治理新问题。“小切口”立法可以充分发挥“快而灵”的优势,为相关部门有力应对新问题提供遵循,为宏观的国家层面立法积累经验。

  “小切口”立法,关键在于“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首先是立法主题的选定。近年来,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特别是全市推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后,市政府立法的立项锚定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聚焦社会管理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针对集中供热和停车难这些特定领域,解决特殊问题,体现了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次是立法内容。两部规章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相关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突出提供相关服务、实施相关监管等流程、环节的协同规范,进而提升了规章的可操作性。如《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章就明确了供热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供热管理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集中供热专项规划,指导集中供热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和移交,并负责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监督和考评等职责;《新乡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城市停车场的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停车场管理相关的职责。这样具体化的规定,不仅方便群众阅读和理解,更方便管理部门执法,法规实施效果也更好。

  通过“小切口”立法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切,为提升地方尤其是基层治理水平赋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创新之举,也是地方政府不断强化自身职能、提高服务大局水平的重要抓手,值得积极作为。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