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第十一批)



  (上接第二版)

  (二)关于“气味呛鼻子,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青霉素生产线正在生产,其余生产线未生产,配套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青霉素生产过程中有VOCs废气和颗粒物产生,颗粒物配套建设有水喷淋,VOCs废气配套建设有冷凝+分子筛转轮吸附+蓄热式热力燃烧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发现,该企业青霉素提取车间正在改造门窗,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周围异味明显。2023年12月3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已对该企业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生产污水外排,淹过马路”问题新乡县七里营镇政府已制订关于远大路低洼处道路积水问题的解决方案。

  2.关于“气味呛鼻子”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企业已对青霉素提取车间门窗完成安装,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2023年12月5日委托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区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2023年12月8日,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万检委字〔2023〕第650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排放标准。

  (二)处理情况

关于“气味呛鼻子,污染严重”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3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对该企业青霉素提取车间门窗拆除造成的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3年12月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721环责改字〔2023〕59号,2023年12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豫0721环罚告字〔2023〕29号,拟对该企业处35750元罚款。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一、序号:91

  二、受理编号:X3HA202312020006*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县翟坡镇李任旺村集市向东300米有一家化工厂非法生产,多次举报无果。此件为标*的重点件。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新乡县

五、问题类型:其他污染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新乡县翟坡镇李任旺村集市向东300米有一家化工厂非法生产问题。经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经查,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3日,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因市场原因,2022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非法生产问题。

  2.经查,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问题属实。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已于2021年12月20日对该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通过渗坑排放具有腐蚀性特征的危险废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新乡县人民法院对涉案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

  2022年5月23日至10月16日,共受理关于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9次环保举报,现场调查未发现其有违法生产现象,但在2022年10月1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法新增反应釜14个、冷凝器8个、2套吸收装置等设备。2022年10月28日,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该公司新增设备作出取缔通知。2023年6月30日受理举报,发现该公司新增设备未按要求取缔到位。2023年6月30日,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该公司下达新增设备实施拆除的通知,2023年7月12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开始拆除新增设备;2023年11月22日受理举报,现场发现该公司新增设备仍未彻底拆除到位。2023年11月28日,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对该公司下达新增设备实施拆除的通知。2023年12月3日,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新增设备正在拆除,2023年12月6日全部拆除到位。

  经查,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共用一台变压器和一台3吨天然气锅炉(户名均为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阅2022年至2023年用电量、用气量,均不满足正常生产所需的用电量、用气量。

  (二)关于多次举报无果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2022年共受理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环保举报9件,2023年共受理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环保举报4件(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举报件均严格按照举报件办理流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不存在举报无果问题。综上,多次举报属实,无果不属实。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拆除新增设备,恢复原状,目前已恢复原状。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6日办结。

  (一)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6日,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新增设备全部拆除,目前已恢复原状。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7日,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纪委对该公司所在地翟坡镇李任旺村党支部委员李某某作出诫勉处理决定(翟纪〔2023〕39号)。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2023年12月7日,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纪委对该公司所在地翟坡镇李任旺村党支部委员李某某作出诫勉处理决定(翟纪〔202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