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红旗区段)
暨四中小北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征收区域
《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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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红旗区段)暨四中小北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征收区域内的被征收人:

  红旗区人民政府2023年8月14日作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红旗区段)暨四中小北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房屋征收的决定》([2023]第20号),并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红旗区段)暨四中小北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征收区域内房屋和建(构)筑物及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过程中,依法确定的河南安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征收房屋作出《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我单位通过多种方式送达《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仍有部分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无法送达,现公告如下(见被征收房屋评估信息表)。请以下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继承、买卖、赠与等情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被征收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新乡市红旗区大运河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领取《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北关大街与和平大道(中)交叉口西160米)。逾期则视为送达。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河南安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新乡市红旗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30日

被征收房屋评估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