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出气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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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同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来到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了该院员额检察官徐来斌、张素芳手中。“冤家宜解不宜结,感谢检察官百忙之中帮助我们化解矛盾,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暖。”犯罪嫌疑人杜某说。

  事情起因还得从一起故意伤害案说起。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杜某的朋友王某找到前女友畅某,想挽回出现裂痕的感情,恰逢畅某下班正要外出,王某遂上前阻止其外出,畅某的同事冯某进行劝阻,双方发生口角。王某遂打电话喊朋友杜某过来助阵,杜某到后,一拳将冯某打倒在地。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冯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2022年8月,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杜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张素芳经过认真阅卷,发现该案系偶发矛盾引起,杜某只是为了朋友义气一时冲动所为,双方表示愿意和解。但就赔偿数额存在分歧,结合正在探索实施的轻伤害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犯罪嫌疑人杜某自愿缴纳保证金。综合考虑多种因素,2022年8月,获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之后,双方就民事赔偿一事始终未能达成和解。

  今年7月,公安机关以杜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获嘉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多次沟通调解,双方于9月签署了和解书。鉴于杜某认罪认罚,且系初犯,民事赔偿到位,并取得被害人谅解,9月,检察机关依法对杜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卫军表示,对于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不宜一捕了之、一诉了之,而应结合案情,立足检察职能妥善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这也是司法办案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具体实践。

  (黄龙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