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财政局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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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平原示范区财政局以“三七二马一争先”工作机制为抓手,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强化“互联网+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目前已全面实现“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个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了从采购计划报送、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公告发布、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专家抽取、评标评审、合同备案等全线交易活动全链条电子化,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有效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策落实。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照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及时自查自清。着力加强行业监管,督促采购人建立并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防范政府采购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强化降本增效,为中小微企业创造发展条件。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费项目,免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同时,落实价格扣除优惠,要求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按照上限标准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工程类项目按照上限标准给予小微企业5%的价格扣除;积极推行“政采贷”,切实解决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于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下一步,平原示范区财政局将继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更大的政策效能,推动平原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