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的“新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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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书武
近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等到我市调研工作,对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肯定。他认为新乡法治文化阵地形成了“新乡特色”,把法治元素融入了黄河、大运河、南水北调等处的文化公园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法治文化的有效传播。
截至目前,全市12个法治文化公园全部建成,形成了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健身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法治教育和文化熏陶,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市司法局全面践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倾力打造12个法治文化公园,并将此纳入今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局长范卫彬对于此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先后21次深入各县(市、区)检查督导,有效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难题。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爱萍建立周报告、周督导、周通报工作机制,召开现场会17次,分析研究对策,在抓好安全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金禄围绕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需要协调的重要环节,加强与规划、园林等部门的协调,积极主动沟通对接。
记者在大运河法治文化公园看到,该公园以“运河之畔,与法同行”为主题,将法治元素融入到公园景观之中,设有主题标识1座、法治宣传大屏1块、法治长廊1条、法治人物雕塑1座、明理舫1座、大型法治石刻3块、法治景观小品10个、法治橱窗8个、大小联组宣传栏24栏、法治趣味墙2个等蕴含深厚法治文化内涵的人文景观,划分为“法韵悠长”“依宪治国”“典亮生活”“法言润心”“趣味法律”“法治文苑”等6大区域,让居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将公平、正义、权利、和谐等法治理念深植于心中,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遵循法治规律、崇尚法治精神的浓厚氛围。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