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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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琚铭洁)近日,我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3处以及可移动革命文物10件(套)。

  据了解,我市属于晋冀豫、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革命文物资源丰富,本次公布的我市革命文物名录涵盖了1840年以来我市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革命文物。

  “列入名录的首批革命文物类型丰富,包括旧址建筑、名人旧居、烈士墓、战役遗址等。”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4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有我市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成立地华新纱厂旧址,有抗战时期太行军区第七军分区皮定均司令部旧址、三八六旅陈赓抗日指挥部西平罗旧址等。

  这些革命文物记载了不可磨灭的红色记忆,成为弘扬革命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

  9月28日由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革命文物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为依法认定革命文物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