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

谨慎出行 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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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宗斌)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旅游、购物等消费也将迎来高峰。9月22日,结合我市市场近年来的消费热点和投诉焦点,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消费警示。

  线下选购月饼等食品,建议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或渠道,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查看包装上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保存方法、是否标注“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或小作坊备案号等信息。线上购买月饼等食品,建议通过正规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选购。收货时尽量当面开箱验货,发现问题后可拒绝签收。

  过度包装的商品不仅会增加成本,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市消费者协会倡议消费者主动选择包装简约的商品,远离华而不实的过度包装商品。

  消费者跟旅游团出行时,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良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在合同内不仅要明确出行时间、路线、乘坐车辆车型、餐厅、酒店、景点、门票、保险等信息,还要明确退费条件、赔偿金额等事项。选择个人自驾游的消费者,应提前规划旅游路线,出发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与保养,提前了解线路路况、天气信息、景区情况,错峰出行,切勿疲劳驾驶。在旅游景区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场所,仔细查看商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不偏信商家宣传,尽量不在旅游景区特别是流动小商贩处购买珠宝钻石等贵重物品,购买当地土特产食品还要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变质等现象。

  节日期间,许多商家会推出各种优惠措施,办理预付式消费业务时要多留个心眼儿。预付卡业务随意性较大,一旦遇到商家关门“跑路”,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蛋糕店、餐馆以及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教育培训等场所预付消费时,应特别注意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勿轻信“超低折扣”等宣传,做到理性消费、按需充值。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节日期间外出或购物时不妨提前制定消费计划,按照生活实际需求消费。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向当地消协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