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二马”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帮扶重点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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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深入落实行政指导责任制,持续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上级部署,借助“二马”机制,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包干管理,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连日来,该局执法人员深入包干企业,查找问题,现场帮扶指导整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县(市、区)分局,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由A级执法人员包干帮扶,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单位由A、B级执法人员包干帮扶,原则上每一个执法人员至少要包干帮扶3个以上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

  帮扶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采取措施,与企业共同努力,打造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产工艺先进、污染治理设施良好、污染物稳定达标、社会信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标杆企业。

  截至目前,通过环境台账帮扶专项周、危废管理帮扶专项周等活动,我市共打造标杆企业74家。

(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