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全力推进医保诚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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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支撑,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诚信建设工作,将医疗保障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与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医保诚信建设。
一、开展诚信宣传,提高诚信意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宣传,通过进机关、进医院、进药店,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宣传折页、大屏幕滚动播放、面对面解读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守法守信意识。实现了宣传受众范围的最大化,扩大了医保基金监管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强化医药机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
二、丰富监督
形式,促进诚信自律。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医药机构诚信自律经营,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不断丰富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形式,采取“社会化”“交叉式”等监督,充分挖掘21名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采取“明察暗访”式的监督模式,对“医药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医保职能部门”三方开展监督。
三、开展分级监管,规范诚信经营。每年度对市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按照“A、B、C、D”四个级别,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分类管理,针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纳入重点监管,采用多种监管手段持续关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营及风险状况,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和处置惩处力度,切实提升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守法诚信意识。
四、配合基金监管,推广信用承诺。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自律意识和规范管理,创建诚信文明有序的医药市场环境,积极开展信用承诺书签订活动,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树立信用意识,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市医保局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查办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力度,通过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管理和运用,充分利用“信用新乡”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信用约束,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不断拓展宣传途径,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诚信氛围。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