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及维修企业
我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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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辉县市某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求多辆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在同一家维修企业进行维修,而该企业未获得维修资质、未进行备案登记。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向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市分局进行交办。该分局迅速联合辉县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问题进行查处整改。
据了解,联合执法检查开展以来,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核查、查阅档案、现场提问、沟通等方式,对照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运行要求,开展详细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按标准检验、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以及I/M站闭环管理落实、硬件设施及车辆检测流程、检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定期送检等情况。
在对维修不合格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站进行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备案、场地设施、危废处置及台账管理等情况。为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利,对部分受检企业存在的不规范、未备案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进行改正,要求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净化了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
(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