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碳你我同行

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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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超

  绿色低碳可持续,示范引领谱新篇。

2020年至2022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连续3年被评定为全省先进(突出)等次。我市411家党政机关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评定为节约型机关;1家单位被评为全国能效领跑者,2个工作案例被评为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优秀(示范)案例,31个办公区、260余家单位被评为省级以上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公共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公共机构带头践行碳达峰碳中和这条主线,突出管理节能、技术节能、意识节能三大重点,抓实能耗数据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绿色办公生活、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推广应用等工作,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整体提升、全面发展,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2022年,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10.62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125.8万立方米,折合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等3项指标,对比2020年分别下降18.79%、20.88%、4.18%,能源资源消费结构更加优化、利用更加高效。

  7月6日,以“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主题的2023年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验交流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在鹤壁市举行。我市机关事务中心围绕建立“三项举措”,规范数据统计,做好数据分析,强化统计结果运用,创新节能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作了题为《强化统计分析,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的典型发言。

  我市印发了《新乡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重点用能设施设备管理、日常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工作等制度机制,建设覆盖126个单位的节能监管平台,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我市坚持把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作为重要抓手,在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绿色办公生活等方面持续发力。近年来,我市先后推动实施光伏发电项目14个,装机容量2951.26千瓦,(中)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项目12个,制冷供暖39.6万平方米,推广新能源汽车772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36套,应用高效照明产品56390件。同时,结合“双替代”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积极推动乡镇政府、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实施围护结构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有效降低既有建筑的能耗水平,推动各地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我市坚持协调联动,积极利用节能宣传月(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粮食安全宣传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各类节能工作培训86个,涵盖11500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00余场,参与志愿者6500余名,营造了浓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氛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将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促进碳达峰工作,推动实施行政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探索公共机构绿色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着力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数字平台,打造集节能综合服务、清洁能源服务、资源回收服务、绿色出行服务、智慧后勤服务于一体的业务模块,找准“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法路子,努力开创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