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宏生置业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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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宏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宏生数码天城”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合作单位只承担二期工程的所有费用及税费,一期工程所遗留的所有债务和问题由宏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和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二期合作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所有一期工程债权人与中新会计事务所接洽,确定债权债务解决方案,共同支持二期工程合作单位的开发建设,不得影响二期工程的施工。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