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的奋斗目标开创救助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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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喜玲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喜玲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学凤看望婴儿

  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系统回答了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市民政系统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民政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救助服务水平。

  要抓住时机,更上一层楼。近年来,随着救助管理体制日臻完善,救助管理系统的成功运行,全国跨省救助网络建立,救助站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主动救助、积极安置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一些特殊人群救治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形势,全市救助管理工作要更加规范救助管理工作,包括救助管理机构的机构规范、工作规范和队伍规范;要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理清工作思路,比如,救助管理办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救助管理工作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等;要在规范、深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完善信息网络系统,持续发展现代化的救助管理新手段。

  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救助管理工作。广大救助管理工作者要依据“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更新观念,转变职能,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临时遇困等人员的合法权益,力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要努力推进救助管理制度建设、设施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深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功能,不断促进和构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文明社会。

  要立足实际,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日常性帮扶措施;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面对新阶段的救助管理工作,我们要准确把握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规律,全面把握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抓住短板弱项和关键环节,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工作。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一定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创新,使救助管理工作走出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