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救助 切实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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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王芳


  全市各级民政救助服务机构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解决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救助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提高认识,加强经费管理使用。结合我市救助工作实际,对为困难群众服务的公办民政服务机构规范经费管理,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建立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机构运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机构管理和经费保障,切实发挥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并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机构运转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机构运转经费预算,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解放思想,创新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要按照职责,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服务;要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宣传引导有救助需求人员受助,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手段、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决不能做强制性救助,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对极端天气下将面临冻饿致死的情况,应该主动对他们实施救助;对出现跨省接送救助对象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积极依托跨省接送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安全、健康、有序进行,杜绝在跨省接送工作中推诿、扯皮等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

  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要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工作做实做细;结合全国开展的“6·19”救助开放日活动,做好今年“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宣传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共同探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建立新时代救助服务工作体系。

  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服务机构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资金使用,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救助秩序,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开创救助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