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意见

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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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齐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5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意见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基本原则,强调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办理,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相关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程序和方式,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受案后直接立案的四种情形;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时限;对于管辖不明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先行立案,待管辖权明确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在侦查取证工作方面,意见要求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力求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规定办案机关发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中提到其他犯罪线索的,均应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