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法院
公开宣判首例危险作业罪并发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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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至8月,被告人姬某和杜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购买了一台由面包车改装的移动加油车,从事汽油经营、储存作业活动。
今年4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姬某和杜某违反国家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已构成危险作业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向审查监管措施不完善的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发出司法建议。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