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新乡市红旗区水政监察大队、新乡市红旗区农业技术和检测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水资源发展中心、新乡市红旗区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农村生态建设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3月23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