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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单位和2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其中,我市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5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新乡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新乡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朱丽珍,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蔡玉瑛;全国巾帼文明岗:新乡市农业科学院白菜研究所,新乡县妇女联合会,国网新乡供电公司监控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互联网营销团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女工委员会;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新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