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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
建议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军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关乎千家万户。作为来自我市基层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情之所系的是民生,尤其是教育事业。这不,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将与其他代表共同提交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议案。

买世蕊认为,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奠基性工程。《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30多年来,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但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九年义务教育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期待。近年来,浙江、深圳、山东等多地已试点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一些边远地区也率先实现了从学前至高中阶段(包括中职学生)十五年制教育免费政策。“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实力极大增强,为国家和地方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买世蕊说。她还注意到,今年,河南等地人口出现了负增长,这意味着抚养比改变,对义务教育而言是一个新的任务,“教育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因此,在100多件建议、议案(联名)中,对义务教育的关注成为买世蕊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她这样写道:建议将《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修改为“国家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十二年义务教育包括学前一年和高中三年,同时将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即学前一年、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共计十二年。对此,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同时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将《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