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世光,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2022年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张世光同志被表彰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实干担当、勇争一流,市委决定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张世光同志学习。
要学习张世光同志坚守初心、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张世光同志时刻不忘入党初心、入党誓言,旗帜鲜明讲政治,模范践行“两个维护”。从事侦查监督工作期间,他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办审查逮捕案件208件,无一错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匡扶了正义;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中,他把群众的每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事”来办,7起20年以上的“老大难”纠纷在他手中得到化解。向张世光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听党话、跟党走,牢记初心使命,胸怀“国之大者”,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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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习张世光同志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张世光同志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办案的价值坐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他办理的赵某申请监督案,17次上门释法解惑,调查核实确定土地争议边界,促成双方和解,历时29年信访+诉讼的赵某主动案结事了;他办理的武某申请监督案,坚持16个月推心置腹、促膝长谈,积极协调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多次赴省进京信访的武某服判息诉。近三年来,他共化解行政争议211件,当事人25次赠送锦旗致谢。向张世光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把职业当事业,把信任当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贡献,始终做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
要学习张世光同志开拓进取、勇争一流的使命担当。张世光同志坚持“干”字当头,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面对困难不退缩,敢做拓荒者、勇当领头雁。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难题,他及时理清思路,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突破口,率先探索公开听证办案制度,办出全国第一起公开听证典型案例;他探索构建“五个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行政争议一次性化解率达95%以上,8起案件获评全国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优秀案件。向张世光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主动拉高标杆,以执着心态、竞进状态,敢于破难题、开新局,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要学习张世光同志勤勉敬业、潜心钻研的专业精神。张世光同志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勤学善思、刻苦钻研,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作为一名部队转业干部,他不仅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而且成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骨干人才。负责行政检察工作后,他坚持边办案、边学习、边创新、边总结,《检察听证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讲义入选全国行政检察业务培训师资课程,他本人首批入选全国行政检察人才库,10次受邀走上国家检察官学院讲堂,26次到各省市授课,成为全国行政检察系统有影响的行家里手。向张世光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立足本职、勤奋敬业,勤学善思、精心研习,以扎实过硬的能力和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要学习张世光同志清正廉洁、质朴奉献的职业操守。张世光同志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依法秉公办案,规范使用检察权,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在办案时,他从不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面对各种诱惑,他始终不为所动,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他为人谦虚低调、谦逊朴实,尊重领导、关心同事,加班加点、甘于奉献,群众认可度很高。向张世光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从严自我要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守纪法底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张世光同志先进事迹,着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向先进典型对标看齐,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努力以更高水平的履职尽责,为我市整体工作在全省进位升级、争先出彩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