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在强制腾退涉案房屋的同时稳妥解决了养老院数十名老人的养老安置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红旗区某村民小组诉被执行人姜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姜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所承包租赁的位于红旗区渠东一路六号院房屋腾空并返还原告红旗区某村民小组,在执行过程中,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晓明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姜某用租赁的房屋开设了一家养老院,养老院运营过程中获得了老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考虑到若采取强制执行腾房措施势必导致养老院运行瘫痪,那么养老院里数十名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将无处养老,即使由家属带回重新安置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此外,老人养老费用的退还问题,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为了破解执行难题,红旗区法院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姜某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在与红旗区民政局、红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多方沟通和多部门的共同协调配合下,成功解决了养老院多名老人的安置问题。并且在此过程中,彭晓明多次与被执行人谈话和督导,最终被执行人态度转变,配合法院执行,在限期内完成了房屋的腾空返还工作,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人红旗区某村民小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