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
      

如何开展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红旗区检察院 梁丽云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支持起诉是民事检察主动融入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民生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开展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秉持初心,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一要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要通过精准及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真正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共同提升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二要认真践行“枫桥经验”,注重诉源治理,不仅要支持当事人运用起诉手段积极维权,更要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办理案件中将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家事审判等制度配套衔接,一体融合,对于促成当事人和解的,敦促当事人即时履行,对于不能即时履行的,继续支持起诉,通过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二、积极实践,拓展支持起诉监督新领域

一要积极实践,主动履职拓展监督领域和办案范围,延伸监督触角,找准支持起诉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强化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和法律监督的司法定位,广泛探索对于其他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真正将支持起诉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二要重点对弱势群体进行甄别,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切勿单纯以群体为界进行“脸谱化”“标签化”认定,避免支持起诉的恣意启动。

三、强化协作,形成弱势群体维权合力

一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办理机制,外部联合劳动保障、妇女维权、残疾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部门,出台案源线索相互移送、多元化协同配合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实时沟通与信息共享。二要积极与法院协调,开通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借助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动对接法院,构建诸如“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办案新模式,实现快速维权。三是能动开展案后跟踪,协助弱势群体依法申请执行,协调法院执行部门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弱势群体的权益真正得到维护。

四、多措并举,激发支持起诉强动力

一要坚持“支持+谦抑”办案理念,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拓展支持起诉参与方式,为弱势、困难特定群体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要防止大包大揽,以“矫正当事人失衡法律地位、保障诉权有效行使”为价值目标,保持有限介入,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权和处分权。二要加大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