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卫辉市法院在南阳市新野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将“失踪”已久、妄图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董某拘留(如图)。
据悉,因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告董某、吕某被卫辉市法院判决支付原告王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董某、吕某未主动履行,王某遂向卫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两被执行人,希望其主动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董某、吕某共同履行了5万元后,就剩下部分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每月偿还5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但仅履行了两次就“失踪”了。
近日,卫辉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公安机关对一批“失踪”的被执行人采取了“临控”措施。
8月25日14时15分,该案执行法官焦玉祥接到南阳市新野县公安局的电话,称在当地一家宾馆将被执行人董某控制。收到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将该案所需文书传送至当地派出所,并立即赶往新野县。经过5小时长途奔袭,当天21时,4名执行干警赶到新野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进行交接。次日,将董某从新野县带回卫辉市法院,董某因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卫辉市法院此次赴异地快速行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既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地惩戒了“老赖”,维护了司法的权威。⑥
(王伟祯 文/图)
“老赖”异地被“临控”
押回拘留没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