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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本报讯 近日,市主要领导对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市进行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近期中央莅新督察,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积极展现了我市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法治队伍扎实作风。我们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有效实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新乡,确保中央、省委各项部署要求在新乡落地落实。

今年7月19日起,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河南省等八省份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活动。新乡市作为全省法治建设典型城市迎接此次督察。7月23日至27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莅临新乡,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案卷,与领导干部个别谈话,访谈民营企业家和基层干部群众等方式,重点聚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等,对我市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我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郭力铭牵头抓总,市司法局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范卫彬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与12个县(市、区)、55家成员单位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圆满完成中央督察配合任务,确保了督察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新乡,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程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