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
      

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持续构建和谐平安新乡


本报讯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一行8人到长垣市、卫滨区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王增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路传良,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副主任蓝霁霞参加调研,市司法局局长范卫彬、副局长杜王群陪同调研。

刘勇一行实地调研了长垣市社区矫正中心、卫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原司法所。每到一处,刘勇都详细询问相关情况,观摩了智慧矫正应用实操演示,查阅了社区矫正工作台账资料;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谈,了解了日常业务工作流程以及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长垣市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长垣市政府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各部门在落实《社区矫正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在听取完长垣市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发言后,刘勇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职责,依法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在宣传发动上再深入。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的学习宣传,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推进。三是在工作举措上再加强。要围绕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这一任务要求,发挥“智慧矫正中心”作用,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四是在制度机制上再健全。在总结成绩经验中健全制度机制,探索建立“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社区矫正工作新乡品牌、新乡模式。要正视问题、强化协同、压实责任、加强考核督查,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五是在力量保障上再强化。要强化基层导向,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实社区矫正工作。 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要强化经费和设施装备保障,依法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落实工作必需的场所、设施和装备,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 (程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