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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政府消费券今日上午10时发放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新林)6月14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市政府700万元消费券第三期200万元于今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6月15日至6月21日。

据了解,第三期政府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发放,发放资金200万元。消费券共分三种,分别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共12万张。其中,10元券7万张、20元券4万张、50元券1万张。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乡市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每人限申领2张(即消费者一次最多可申领到2张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首页轮播图、首页“热门推荐”“生活”频道等入口均可领取。

在此提醒消费者,消费券仅限在新乡市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内的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行业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线下实体商家使用。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消费券,可与平台、实体商家提供的消费券、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