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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电动(燃油)二(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行动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长明)近日,市交管部门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了电动(燃油)二(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行动,以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营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交管部门要求上道路行驶的二(三)轮车以及低速四轮车,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标识牌。对于在路面发现未悬挂标识牌的二(三)轮车,民警将督促驾驶员就近登记挂牌。对现场查处的违法改装遮阳棚的车辆,将现场处罚,并拆除遮阳棚。对未悬挂号牌的低速四轮车,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