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殿芳)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新乡县、长垣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新乡县本源水厂应急水源和引黄水源保护区、新亚纸业集团、长垣市卫华集团有限公司、长垣市芦岗镇西陈村、长垣市黄河“清四乱”现场,实地查看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黄河沿岸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现场听取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长垣市相关工作汇报,并与部分企业负责人、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执法检查组负责同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治理的关系。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加大执法监管和法律宣传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法治“红线”守护好生态“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