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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检察院上门为企业服务

本报讯 近日,牧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广春、第二检察部主任韩强及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白洋、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张云龙等来到新乡市航运锅炉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所需,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服务。

原来,牧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通过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发现,在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法院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法院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于是决定依职权进行监督。

承办检察官韩强在审核法院案卷后,发现该公司已将拖欠劳动者相关工资报酬及人社局对其进行的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但该公司的名字仍被公示在失信人名单信息中,未及时依法解除强制措施。承办检察官认为执行法院未依法及时删除该公司失信信息的行为,将会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避免该情形的出现,立即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执行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删除本案失信信息、解除限制消费令,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对该法院办理的其他已执行完毕的案件开展自查活动,及时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在法院按照检察建议落实整改后,牧野区检察院带着检察建议以及法院回复、整改情况来到了新乡市航运锅炉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回复。因本案系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行政处罚纠纷案,为更加详细地给民营企业解读法律咨询事宜,特别邀请了人社局工作人员白洋、律师张云龙针对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帮助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减少用工风险的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随后,蒋广春向企业代表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讲解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和工作举措,并发放宣传册,同时将该企业工作人员加入“牧检掌上检察室”,以方便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及时受理和转办民营企业诉求。

(张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