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
    

降低费用促透明 政府采购提效能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京元

从完善制度到降低费用,从提高效能到加强监管,我市不断织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搭建更加公平顺畅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去年以来,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多个文件,从制度上科学完善政府采购保障体系。按照“放管服”改革内在要求,通过做“加法”不断加强监管,做“减法”持续简政放权,做“乘法”优化服务质量,做“除法”提升采购效率,提高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内生动力和实际获得感。

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划出采购行为红线,从严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通过构建立体化信用评价监督体系,强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服务应用,将政府采购信用系统与法院、税务等部门的失信名单系统进行联网,实现信用查询自动比对,禁止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投标,力求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加大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参与人员的监督约束,以维护公平竞争、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规范运行。

在服务意识上,专门建立政府采购首席服务员制度,倡导采购人、财政部门为采购工作和供应商做到“全程服务”。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