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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火灾事故救援预案》正式发布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日前,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新乡市火灾事故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对外发布。《预案》中将火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灾情越严重火警等级越高。

《预案》提出,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原则上市级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三级火警,县级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二级、一级火警。《预案》启动后,火灾发生地政府在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属地救援责任,贯彻落实各项部署指令。

《预案》规范了火灾事故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全市火灾事故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分为市、县两个层级,《预案》主要针对市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县级政府要修订本级火灾事故救援预案,进一步明确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预案》明确,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时,成立市前方指挥部,设在火灾救援现场;成立市后方指挥部,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

《预案》还从力量调派、火情侦察、作战指挥、救人灭火、战勤保障、后期处置等10个方面明确了灭火救援任务。《预案》强调,前方指挥部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上级指挥员可以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