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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察组已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案件87件



本报讯 (记者 胡殿芳)1月11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第六督察组(以下简称省委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一批群众举报案件9件。截至目前,省委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案件87件。

第十一批9件案件分别为辉县市4件、新乡县1件、原阳县1件、牧野区3件。省委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87件案件按照区域划分分别为,辉县市23件、牧野区15件、新乡县9件、获嘉县7件、原阳县6件、卫辉市5件、卫滨区5件、凤泉区5件、平原示范区3件、长垣市2件、红旗区2件、延津县1件、封丘县1件、高新区1件、市住建局1件、市城管局1件。目前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交办案件整改工作正快速有序推进。

为有效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提高,省委督察组欢迎各界群众积极提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举报受理电话0373-3729495,举报邮政信箱为新乡市A027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5300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