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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成功创建河南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评选活动落下帷幕,辉县市成功创建河南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经省辖市推荐,共有40个县(市、区)参与,包括辉县市在内的20个县(市、区)通过预评审。在郑州市召开的全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20进10现场评定视频会上,辉县市市长李继游作现场汇报。经过平台演示、现场打分等环节,辉县市现场评分92.19分,综合得分85.86分,成功创建河南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辉县市坚持以创建省级信用示范市为目标引领,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提升“信用辉县”建设水平。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完善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推进信用信息应用,推行“信易+”和信用承诺制,通过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等一系列制度,“信用辉县”建设的基础更加扎实,信用服务更加务实,失信约束更加规范,信用应用更加广泛,诚信理念更加深入,全民守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信用辉县”已成为辉县市招商引资、开放发展的亮丽名片。 (周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