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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