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辉县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占用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力推动了南水北调辉县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并通过常态化整治保证了南水北调供水安全。
2020年9月,辉县市检察院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线索,依法查明辉县市赵固乡政府负有监管涉案地段石门河河流安全、制止村民违法占地职责,于10月16日对赵固乡政府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辉县段村民占地非法耕种时间已久,虽经各级水利部门和河长办、南水北调协调管理部门多次处理,但因涉及管理职责相互交织、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一直未能解决。
该院研究认为,赵固乡政府负责人系涉案石门河区域“河长”,可以通过“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其履行“河长”职贵来解决问题。随即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抓手,在充分了解各方态度后,召开多部门公开磋商会议,建议赵固乡政府充分履行“河长”监管职责,督促村民退出违法耕种土地,其他职能部门全力做好配合。
磋商会后,该院持续跟进,督促乡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加快退耕封闭工程进度,协调公安机关现场巡查,提出“永久封闭征用土地,拉网围挡彻底杜绝后患”的建议,2020年12月封闭工程完工,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南水北调工程得到有力保护。 (裴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