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荣霞)12月7日,记者从市医保部门获悉,我市将对2021年度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据了解,按照有关要求,我市对2021年度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具体为:2021年7月至2022 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532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线,缴费基数下限为3197元(60%),缴费基数的上限15984元(300%)。
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我市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进行补差处理,12月的征缴计划将按照新的上下线标准在新系统中进行推送。缴费补差的同时,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将会同步进账,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