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牧野区检察院通过多方协调,将一处存在安全隐患,且长时间未得到解决的菏宝高速获新段立交桥桥下积水,影响着交通运输安全的道路纳入灾后重建项目,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还提升了城市形象,
牧野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受“7·21”特大暴雨影响,菏宝高速获新段K159+144经二路分离式立交桥桥下隧道出现积水,导致桥墩长期浸泡水中,存在安全隐患,且长时间未得到解决。菏宝高速获新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连接东西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桥梁安全影响着交通运输安全。同时该路段也是新乡市北部窗口,周边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
此次洪涝灾害过后桥下积水长度约450米,宽度约16米,平均积水深度约2米,积水量在15000立方米左右。积水深度一度达到3米,导致该桥8个双圆柱式桥墩浸泡水中近两个月,严重影响高速公路桥梁安全。
9月7日,检察人员走访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新济运管中心,向其反映了桥墩泡水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并协调地方单位抽排桥下积水,为桥梁安全检测做好准备工作。
积水于9月9日抽排完毕,但由于排水后桥下隧道路面淤泥和生活垃圾过多,影响桥梁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9月10日,牧野区检察院向和平路办事处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及时清理路面垃圾,保证桥梁安全检测工作顺利进行。两日后,该路段垃圾和淤泥已全部清运完毕,共清运垃圾1200立方米。之后桥梁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桥梁总体状况良好,使用功能无影响。
为彻底消除隐患,确保高速公路桥梁安全,牧野区检察院还多方协调,将该路段纳入灾后重建项目,重新设计防水、排水设施。9月15日,完成工程招标工作,10月中旬动工改造,计划2022年1月完工。
近日,高速公路新济运管中心向牧野区检察院发函,感谢检察机关积极协调,消除安全隐患。
牧野区检察院从人民利益出发,带动行政机关主动作为,形成联动效应,实现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市场主体之间社会公共利益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张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