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那些年,我在读书

崔来福

俗话说:“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崔家人干啥的都有,我选择了教书。

我能当上教师,得益于我对书的喜爱。这种喜爱生于骨髓,发之体肤。记得在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经常去找堂哥玩,每次去的时候总要带着我的书本,与他说话时还时不时从嘴里溜出几句刚从课本上学来的新鲜词汇,带着逞能和炫耀的成分。而我的堂哥呢,笨嘴拙舌,常常在我的面前处于下风。每当看到堂哥的一脸窘态,我就会暗自得意。有时候,叔叔也会在旁边给我“推波助澜”,一脸不屑地说他的儿子:“瞧瞧人家来福,来串门还要带本书,你呢,到家都不摸书一下!”这些话,在我听来,是一种享受,可对于我的堂哥来说却是一种煎熬。久而久之,“仇恨”的小火苗在堂哥的心里越烧越旺。终于有一次,当我再次拿着书本找堂哥玩耍的时候,他下了“逐客令”:“以后别来找我了,每次你一来,我爸都要说我!”

小兄弟是不记仇的,就像乌云挡不住太阳一样。堂哥的怨恨阻止不了我找他玩耍,只是为了避免再刺激他,我就不再带书了。

其实吧,我们弟兄四人(父亲和叔叔各有两个儿子),数我笨了。他们三人个个身怀绝技:我的亲哥,打电子游戏特别在行,什么《超级玛丽》《魂斗罗》了,经常一打就是通关,而我呢,一关都过不了;我的堂哥,下得一手好象棋,我与他对弈,经常落败;我的堂弟,能把魔方的六个面在极短的时间转成一色,而我却一个面儿也弄不成。所幸的是,我的学习成绩还算比他们三个强,经常是班里的第一名。于是他们就给我编了一句顺口溜:“干啥啥不行,学习第一名。”还经常轻蔑地说我是“书雕”。尽管他们的天资很高,可是由于他们贪玩和自大,早早就放弃了读书的机会,以至于现在他们还在人生的道路上磕磕碰碰地前行,经常抱怨老天的不公。而我呢,却能时时刻刻倘佯在茶韵和书香之中,感受着云淡风轻。

其实我的亲哥还是十分喜爱阅读的,只是由于他偏科太严重,使得他无缘再继续实现他的梦想了。上学期间,他的语文成绩经常是80多分(其他科目的成绩都是二三十分),这得益于他对课外书籍的狂热追求。我曾经十分喜爱看哥哥的作文和周记,觉得他的文章写得非常形象生动。哥哥背着父母买了大量的书籍,可是呢,他读过以后就把它们丢到了一边,甚至撕扯、毁坏。哥哥弃之如敝履,我却视之为珍宝,年少时期常常如拾荒者一样,把哥哥丢弃的书捡起来一页页翻看,然后收藏起来。前一段时间,我把已泛黄的书籍拿出来晾晒,引起了大家的围观。我的堂哥还对着他的儿子说:“这些书虽是你叔拿出来的,其实是你大伯的!”

可是,他的话也不全对,他大概忘了我后来也学着哥哥买起书来了,其中有一次还和他有关。那是我们上小学发生的事了。当时的新华书店是隔着柜台卖书的,顾客想看哪本书,得麻烦店员拿到柜台上。那天,我在和堂哥一起去新华书店转悠的时候,相中了一本书——《中国历代寓言选(上)》。我就让店员把它拿给我看看。正如“白天不懂夜的黑”一样,店员难以理解我这个屁大的孩子何以要看那本书,她对我说:“这书可贵了,不是你们看的书!”我就问多少钱,她说是九毛七分钱。我看她不想拿,也就只好作罢。我们出书店后,堂哥对我说:“那女的太小瞧人了,要是我有钱的话,非得把这本书买下不可!”在他的激将之下,我的气也上来了,对他说:“走!我们重去,把它买下!”到了书店,我掏出了积攒下来的钱,有硬币,也有纸币,有一分二分的,还有一毛二毛的。凑够了九毛七分钱后,我们拿着书,在店员茫然的目光中飘然而去。

书是这样有趣,常使我欲罢不能。在它的滋养之下,昔日的“小树苗”不断茁壮成长,现在已经开花结果。

(作者系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