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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给政策 助企谋发展
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本报讯 (记者 王海玲)“对晋升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除继续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技改示范项目、‘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按照省级财政支持金额的25%给予配套支持”……

昨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只要企业创新实干,我市就大手笔奖励,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让企业尽享政策和改革红利。

据了解,基于我市良好的制造业基础,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积极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蓝图已经绘就,逐梦惟有笃行。我市相继出台“1+3”政策措施,通过一揽子惠企政策,强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我市出台《意见》从支持新技术改造、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推动“头雁企业”上台阶、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全市制造业企业提供财政政策支持。通过市、县财政杠杆作用,撬动企业实施高质量发展投资,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此外,我市还同时印发《新乡市千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新乡市百亿企业培育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新乡市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千亿产业集群培育、百亿企业培育、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等“三大工程”,着力构建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内在关联性强、相互支撑、共生共荣的良好产业生态。

在千亿产业集群培育方面,通过实施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项目支撑、加强载体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构建公共服务平台等措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装备制造、食品、轻纺、生物与新医药四大千亿产业集群。

在百亿企业培育方面,通过实施建立联动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坚持创新引领、实施开放合作、保障各类要素供给、强化财政支持等措施,到2023年,力争全市培育形成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5家,全力推动心连心集团、卫华集团、科隆新能源、华兰疫苗等企业A股上市。

在中小微企业培育方面,通过畅通产业链条、实施梯度培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强化服务保障等措施,达到中小微企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四上”企业数量显著增长、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小微企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