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
      

送法护苗“检察蓝”
——原阳县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掠影

法治副校长作报告

今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围绕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开展全县危害校园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创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家庭教育指导、开展校园普法、督促和支持起诉等制度,进一步拓展了检察机关呵护未成年人的方式方法,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谁执法谁普法”既是要求更是责任。为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助力校园法治建设,原阳县检察院从今年9月初新学期开学,就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深入各学校,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本领,远离违法犯罪。

在原阳县胡沙窝小学,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勇在接受法治副校长聘书后表示,预防青少年犯罪,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体现了检察官的使命、责任和担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永无止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后他将以一名党员检察官的忠诚和担当,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和使命,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者的努力和奋斗,与全校师生一起,共同担负起创建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安全校园的责任,通过开展法治宣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全校师生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呵护陪伴同学们健康成长,见证同学们的成才成功。

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新海向东街中心小学校领导详细了解当前校园法治教育规划开展情况以及校园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地了解了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对健全学生权益保障机制提出工作建议,并表示检察机关将针对学校需求,为教育引导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明理向善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共同推动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十多年前,小赵和你们一样也曾坐在这里,有着花样的童年,但是因为一次盗窃却险些锒铛入狱,虽然他有很多值得同情的地方,但这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希望你们能引以为戒。”近日,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新辉结合办案中的典型案例,对涉及的罪名加以详细解释,提醒原阳县第四完全小学的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绝不触碰法律红线。

“如果看到同学被人欺负,或者有同学在欺负别人,你会怎么做?”

“我会大声制止,如果他们不听,我会立刻报告老师。”这是北街中心小学的孩子们在法治课堂上的问答互动。

检察官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严重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涉嫌的犯罪以及应该如何应对。

“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是一项政治工程、民心工程,更是一项良心工程,让每个孩子的世界都充满光亮,让每个孩子都能向阳而生是我的职责所在。”北街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关丹丹颇有感触地说。

同筑法治长城,共享法治阳光。今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已安排法治副校长27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县65所学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众达3万人,以实际行动为防止校园欺凌、网络侵害以及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

现在,原阳县检察院已将法治宣讲的触角延伸到原阳县的各个角落,真正做到有未成年人的地方就有法治教育,有未成年人的地方就有他们编织的法治安全网。

(夏兴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