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荣霞)11月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庞善起、职伟、鹿建宇、路文忠,秘书长李维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东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新乡市河湖保护管理立法的调研报告、关于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审判与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市卫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辞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