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胡殿芳)为加强对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原有货车限制通行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扩大限行区域,并从11月5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限制通行范围为,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不达标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畜力车驶入;老107国道(北环路至德源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不达标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畜力车驶入;辉县市要在G234辉县市入市口处设置多块提示牌,严禁货车由辉县市方向自北向南驶入凤泉区和新乡市区,严禁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在菏宝高速新乡西收费站上下站。
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